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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农村幸福院” 破冰农村养老

2014-01-16 09:42:01     来源:东盟新闻周刊
导读:本刊记者:李晓荣 今年广西按村级主办、政府支持、群众参与,互助服务的方式,实施农村幸福院项目1293个,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全区30%的农
\本刊记者:李晓荣
     今年广西按“村级主办、政府支持、群众参与,互助服务”的方式,实施农村幸福院项目1293个,争取到“十二五”期末全区30%的农村社区建有农村幸福院。帮助农村中高龄独居、空巢、五保、优抚、特困老人在社区实现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乐。而玉林市是走在全区前列的三个示范市之一,目前我市10个试点农村幸福院已全部建好。
     10个幸福院已使用,240多个村申报
     昨日,记者从市民政局福利科获悉,我国农村幸福院建设从2013年开始,到2015年,在“十二五”后三年每年全国将建农村幸福院3.33万个。目前,我区农村幸福院建设从今年8月起已选择在玉林、贺州、钦州3市各选定10个条件较好、有群众基础和意愿的村为试点。明年将在全区推广和实施,争取到“十二五”期末,全区30%的农村社区建有农村幸福院。
     “我市10个幸福院试点全在兴业,并已建设完毕,入伙的老人,白天可以在幸福院里休闲,享受社会公共服务提供的便利,晚上再回到自己家中。”工作人员表示,目前,我市已组织各县市民政部门对已申报的240多个行政村的老年人数、分布结构、集体设施拥有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。据了解,这240多个村里,老人有16.4万人,其中70岁以上的有7.18万人,留守、孤寡老人有3.19万人,有照料需求的老人有1.92万人,这意味着建好幸福院后,将有上万老人受益。\
      据了解,广西将把农村幸福院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,与农村社区建设统筹考虑,以建设自养、子女赡养等居家养老为基础,幸福院等农村社区照料为依托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,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。
      让更多老人“老有所依”
     农村幸福院,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养老模式,是指由村民委员会主办和管理,立足于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、生活照顾、日间休息、休闲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。 
     “这个项目与以往的五保村有所不同,它不需从新寻找土地进行建设,而是对农村各类公共服务现有资源、设施进行整合、改造和利用,从建设上来说,并不困难。”福利科工作人员举例,如利用五保村、老年协会、闲置的校舍、厂房仓库、村委会办公场所等,设置老人厨房、餐厅、日间照料室、娱乐活动室、健身房等,以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、餐饮服务、文化娱乐、情感交流、精神慰藉等基本需求,有条件的还可设置图书阅览室和健身康复室,逐步建成农村老年人日间互助照料服务中心。
     幸福院提供服务,老人自费低偿
     值得注意的是,幸福院提供的日间照料是公益服务,不是无偿服务,在服务费用上,坚持有偿、低偿和无偿服务相结合,以老年人自费低偿为主,按标准交纳饭费,自行承担医疗费用。各地要尊重老年人意愿,坚持入伙自愿,退伙自由,不搞硬性摊派和行政命令,真正做到进院不离家,离家不离村。而幸福院里,主要以老年人互帮互助为主,配备少量的管理和服务人员,同时积极发动党团员、爱心人士、志愿者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日常服务。同时还将积极动员社会参与,弘扬人人皆可慈善的公益理念,鼓励捐助日常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农副产品,引导爱心人士、    志愿者参与日常服务,将农村幸福院建设成为汇聚爱心的纽带、传递亲情的桥梁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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